說明:
(一)2004年至2006年的結婚率分別為千分之5.80、千分之6.21、以及千分之6.25,為歷年來比率最低的三年。也就是情侶趨向於生活在一起,但是不願有婚姻的束縛。因為「家庭觀念」淡薄,所以不願共組家庭。
(二)2007年的統計數字為:每2.21對結婚佳偶中就有一對離婚,為歷年來的第二名,僅高於2004年的「每2.09對結婚佳偶中就有一對離婚」。沒勇氣去嘗試結婚,但是很容易去選擇離婚。因為「家庭觀念」淡薄,故不足以維繫兩人關係。
(三)男性外遇比例為6.8%,女性外遇比例為1.4%,男性外遇比例幾乎是女性的5倍。調查數字結果為肉體外遇,精神外數字更甚於此,少數男人家庭觀念拋兩邊、色字擺中間。另外台灣男子去大陸,十個男人有九個會跌入溫柔鄉,據估計台商至大陸經商發展的人數約75萬人,換算後約有68萬台商在大陸有二奶,即台灣至少有60萬個家庭男人有外婆。因為「家庭觀念」淡薄,故不輕易對另一半守節。
(四)在台灣地區15-30歲未婚年輕男女中,有三成以上(34.4%)的未婚男女在婚前就有過性經驗,其中年輕男性有性經驗的比例為45.3%,年輕女性有21.5%有過婚前性行為;進一步統計,20-30歲的年輕人,有性經驗的比例更提高到50.3%。因為自己的第一次對象,有一半不是自己的配偶,所以對配偶無深刻感情。因為「家庭觀念」淡薄,所以貞操觀念開放。
縱觀以上,依達爾文物競天擇論,「家庭觀念」終將淘汰,棄如敝屣,「貞節牌坊」從此絕跡,「守節」傳為笑談!
哈哈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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